关于开展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2-06-22
关于开展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政策,减轻我市购房群众的还贷压力,由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从2012年元月1日开始联合推出惠民新项目:“商转公”,即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担保,利用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较大利差,节省购房人贷款利息支出。凡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宅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客户,在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均可申请转为利率更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商转公”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二)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
特此公告。
联系/咨询电话:0796-8213895(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796-8666699(吉安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吉安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吉安市至诚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306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江浪。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