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措施调整情况告知
发表时间:2012-09-18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措施调整情况告知
各置业担保合作开发企业、购房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政策及置业担保对住房贷款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需求,减轻百姓购房经济负担,加快开发企业建设资金周转,促进房地产销售,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要求,经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研究决定,公积金住房贷款管理措施已作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告知如下:
1、重启住房商公组合贷款。为尽最大可能减轻购房人的贷款利息支出和满足购房人购房贷款额度要求,允许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同一抵押物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础上申请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必须一致,贷款全部结清后方能释放抵押权。
2、适当调整贷款限制条件。从
特此告知
吉安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九月一十七日
吉安市至诚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306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江浪。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